怀疑买到假货,他又下单60箱去索赔6万,法院:驳回,运费自己担

很多人听过"假一赔三",觉得只要怀疑买到假货,多买几单再索赔,就能赚一笔。真这么干,法院未必支持。
据九派新闻报道,消费者小张网购饮用水后怀疑是假货,一周后又下单60箱同款,随后申请退款并把店铺告上法庭,要求赔偿6万元。法院最终判决:店铺退还扣除物流费后的货款,驳回小张其余诉讼请求,二审维持原判。
小张网购某品牌饮用水,收到后怀疑是假货。他没有就此打住,而是在一周后再次下单60箱同款"囤货",随后申请退款,并将销售店铺诉至法院,主张经济损失、精神损失、误工费、交通费等共计6万元。
法院审理认为,店铺应退还扣除物流费后的货款;但小张主张的惩罚性赔偿和各项损失,既无充分证据证明商家存在欺诈,其短期内大量囤货的行为也明显超出正常生活消费需要,最终驳回其诉讼请求。
第一,假一赔三保护的是普通消费者。 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五十五条规定,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,按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,金额为价款的三倍。适用前提是消费者"为生活消费需要"购买、使用商品。
第二,以索赔为目的大量购买,不算生活消费。 法院在多起案件中明确:如果购买行为明显超出正常生活需要,是为了固定证据、漫天索赔,就不能按普通消费者主张惩罚性赔偿。
第三,欺诈要由主张者举证。 消费者要适用三倍赔偿,得证明经营者主观上有欺诈故意、客观上实施了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,不能只凭自己"怀疑是假货"。
如果商品确实是假货,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法查处经营者;这是行政路径,与消费者能否主张民事惩罚性赔偿是两回事。
正常的买卖纠纷走民事。只有商家销售伪劣产品数额较大,才可能触及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,与"知假买假索赔"无关。
误区一:只要买到假货,买多少都能假一赔三。 错。三倍赔偿保护为生活消费购买的普通消费者,以索赔为目的大量囤货不适用。
误区二:我怀疑是假货,举证责任全在商家。 错。主张欺诈惩罚性赔偿,消费者要就欺诈事实承担初步举证责任,光靠怀疑不够。
误区三:囤货被驳回,商家就没事了。 错。确属假货的,行政机关仍可查处,消费者可要求退货款,但想靠多买赚赔偿不现实。
"假一赔三"是给普通消费者撑腰的武器,不是职业索赔的生意经。真买到假货,该投诉投诉、该鉴定鉴定,把道理走正,比囤60箱货去索赔靠谱得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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